发表时间: 2011-03-27 16:25:18作者:
房屋买卖中存在诸多陷阱,有的骗案发生在老同学间,有的利用贪图小便宜为诱饵。
不少williamhill官网 大陆业者最近看到美国房价低,想在美国购屋。上海居民郝女士2010年初委托赌城老同学金女士帮助购屋。郝女士分三次从上海汇款18万美元作为头款,收款人包括金女士、金女士女儿及金女士女儿的男友。
让郝女士意外的是老同学也见利忘义。2010年3月初,郝女士被告知房子已经买下,但老同学称,因为郝女士不在美居住,房主“暂时”是金女士名字。郝女士听后很不舒服,于是向律师求助。
2009年下半年,也有一位大陆留学生委托“好朋友”金女士购屋。金女士告知留学生,政府为刺激经济,为首次购屋者提供8000元的退税(Tax Credit)。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美国公民或绿卡,二是在过去八年中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金女士以挚友身份劝说该留学生,可以借用其女儿男友的名字,在获得该退税后,再将屋主登记回留学生名下。
该留学生轻信金女士的话,在购房者的名字栏中加上金女士女儿男友的名字。结果,购屋后,金女士拒绝将其名字去掉。留学生大呼上当,聘请律师打官司,告金女士诈骗。
律师刘龙珠表示,现在不少大陆人委托美国当地亲属或朋友帮助置业。但要注意的是,购屋者虽然远在大陆,但也要亲自签署买卖文书,防止出现纠纷或意外。刘龙珠认为,如果不放心,可以委托房产经纪或律师,审阅把关英文文书,保证房屋在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