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震惊全国的“12·9”特大红油走私案将深圳海关多名官员私通走私犯“里应外合”放纵走私的行为从幕后拉到了台前。经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仅在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间便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
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赖部分海关工作人员的关照,更有赖于“保护伞”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被称为“海龙王”、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
作为“保护伞”,黄焕光对谭氏兄弟少检查、多报信。因为这些“贡献”,仅一年半的时间,黄焕光便收到19笔“工资”共计300万元。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被判犯有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入狱11年。
红油是添加了染色剂的免税柴油,是香港专供粤港澳流动渔船作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与内地同类柴油每吨有数百元乃至近千元的差价,历来是走私的“重灾区”。
据谭伟军交代,在产生做“红油”走私这个念头的同时,谭伟军就想到了要搞定“海龙王”,否则这生意没法做。因为谭显明与时任海上缉私处处长的“海龙王”黄焕光打过交道,所以谭伟军请哥哥出马。
2008年5月的一天,谭显明约了“海龙王”在深圳金塘街一家茶馆见面,并把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的想法和盘托出,请“海龙王”多多关照。没想到,“海龙王”一下子就同意了。之后,谭显明将两袋东西放到了黄焕光的车上:一袋装有四条中华烟和10万元现金,另一袋装有一瓶路易十三。黄焕光当即收下。
2008年6月、7月,谭显明每月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约“海龙王”见面,每次都会“孝敬”10万元现金、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8年8月,谭伟军走私的一批“红油”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获,二谭马上怀疑是不是给“海龙王”的“工资”低了,于是主动把“工资”提高到了20万元/月。
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海龙王”每月都能收到谭显明送来的20万元工资、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9年9月—2010年1月,由于种种原因,“海龙王”的“工资”被重新调回10万元/月加烟酒。
“海龙王”收“工资”后,即将其投资到茶叶、房产、高利贷等项目中。
据“海龙王”交代,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有自己的情报网络,能够掌握走私动态,还可以对海面上的船只使用雷达扫瞄、GPS卫星定位等监测手段,可以通过9个海上查缉中队6艘大艇和10艘小艇对海面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对船只进行检查,通过这些手段基本就可以控制海上走私行为。但对于谭伟军集团的走私生意,这些高科技手段全都失效了。“海龙王”表示,会尽量少安排缉私人员在惠州澳头等海域进行海上巡逻。
“海龙王”交代:“其实我想谭显明送钱给我,就是想我们少出海上缉查,给他们充足的时间来走私红油,而我们在海上不主动查缉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大帮助。另外,我也几次打电话提醒谭显明不要搞得阵势太大,要低调一些,要给自己留有余地,但是谭显明他们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