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又名“踩芦笙”、“踩歌堂”等,是一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它流布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苗、侗、布依、水、仡佬、壮、瑶等民族聚居区,在各苗族地区尤其普及。其中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芦笙舞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大多在年节、集会、庆贺等喜庆时刻表演。
一、历史溯源
关于芦笙舞的起源,苗族有朴素和美妙的传说。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是靠狩猎飞禽走兽作衣食的,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当时一个心灵手巧的小伙子,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了支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和动作,吹跳起来以引诱各类鸟兽。从此,人们每出猎均有所获,于是芦笙舞就成了生活的必需而世代相传。这类传说与现今仍流传着众多模拟鸟兽鸣叫和形态的芦笙曲调及舞蹈动作的现象虽相吻合,但要弄清它的起源,仍有待从史料方面进行研讨。
《阿卯古史传说》记载道,上溯到远古时代,苗族先民由于“敌人闪岛觉地福从莱色米夫地来攻打,激战历不能胜敌人,于是迁往南风吹来的方向”,苗族先民由北向南迁移途中“青年人骑牛游渡”过黄河。入夜,先过河的人唯恐后来者失散,就吹起芦笙燃起篝火将人们召集拢。为驱除寒气,人们伴随芦笙旋律,纷纷跳起了芦笙舞。芦笙跟笛子一样,是苗族青年男子亲密的伙伴。在苗家舞场上,常见青年男子身背芦笙口吹笛子,或是将笛子插于腰带上又吹响芦笙。《云南少数民族》认为,“传说千变万化的芦笙调就是苗家人的'文字'”。在歪头山,芦笙一响,总有歌舞相伴。
关于芦笙舞活动的历史,过去文献中多有涉及;从已出土的西汉铜芦笙乐舞俑分析,芦笙舞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糜一时了。
二、芦笙舞的分类
过去,芦笙舞除在举行祭祀活动时跳之外,举行婚礼,丧葬仪式或新屋落成时也跳。后来,每逢年节、欢庆丰收和男女青年进行传统社交活动时都跳。它具有宗教、民俗和文化娱乐等多种性质,在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按其活动内容和性质,一般可分为自娱性、习俗性、表演性、祭祀性以及礼仪性的五种。
自娱性芦笙舞最为普及,因对舞者年龄、性别不限、故参加人数甚众,通常在草坪、河坝或山坡空地上活动。常见的活动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男的吹小芦笙、女的持花手帕,男一圈、女一圈的把一群吹大芦笙的舞者围在中间,踩着乐曲的节奏、轻轻地摆动着身体绕圈而舞。有的地方还有高达丈余的特大号芦笙和各种长短不一的芒筒(一种用大竹筒制造的低音簧管乐器)在旁伴奏。还有一种是由一对以上的芦笙手作领舞,众人(多为女性)尾随其后围圈而舞。动作随领舞者吹奏的曲调而变化。
自娱性芦笙舞,从动作特点上看,又可分为“踩”和“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前一种娴雅、端庄,后一种柔和、潇洒。
习俗性芦笙舞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每年过“花山节”时跳,这是男女青年联欢和选择配偶的佳期,这天所跳的芦笙舞,古时就称为“跳花”或“跳月”,多在月明风清之夜进行。有这类习俗的苗族山寨,一般都设有“跳月”的月亮场或“跳花”的花场。这类芦笙舞尤以黔东南地区盛行的“讨花带”和黔中地区盛行的“牵羊”较有代表性。“讨花带”是小伙子边舞边吹着芦笙曲“讨花带子”向自己爱慕的姑娘求爱。在这种场合,姑娘若与小伙子情投意合,就会把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含情脉脉地拴在小伙子的芦笙上。这种形式主要是以芦笙吹歌传情,所以舞蹈动作幅度不大,舞步也并不复杂。“牵羊”是男青年在前面边吹边跳,尾随而舞的姑娘若爱上了某个小伙子,就把自己亲手编织的美丽花带作为定情的信物,拴在他的腰上,然后牵着花带的一端,跟在小伙子身后踏节而舞。技艺出众的芦笙舞好手,有时竟会同时牵着几个姑娘舞着走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最终能与谁成眷属,那就不尽是月亮场或花场上能见分晓的事了。
第二种:在广西融水一带。舞时手挽手、身体前倾、顺圈往前跳,动作比较简单。参加舞蹈的人数常见为十二人,队形呈三人一横排、四人一竖排的长方阵。
表演性芦笙舞一般以竞技的方式进行集体比赛,以吹奏乐曲多,舞蹈时间长,声音谐和、优美、动作和步法丰富取胜。个人竞技,或以动作的节奏多变,疾急激烈见长,或以能否完成高难度动作取胜。表演性芦笙舞内容非常丰富,有的以炫耀高难度技巧以博取观众的赞叹。如“滚山珠”、“蚯蚓滚沙”、“猴子上树”、“滚地龙”等。有的以模仿禽兽的习性、神态以表现生活的谐趣,给人欢愉。如“牛打架”、“半鸡”等。
表演性芦笙舞一般都在节日或集会中以竞技或献技的方式进行表演。有的地方盛行以村寨芦笙队为单位进行集体比赛,如黔东南的从江县、傍洞一带,每逢年节,邻近各村寨以百十人为队同时吹跳比赛,参加比赛的芦笙队以能吹奏乐曲的多寡、声音是否优美、谐和以及动作和步法是否丰富、舞蹈的时间是否持久定优胜。有的地方则以个人竞技的方式进行。这种竞技一般都不设规定动作,每个芦笙手都有施展个人技艺的机会。这类芦笙舞的动作以矮步、蹲踢、旋转、腾跃等为多。竞技者有的以动作的节奏多变,迅疾激烈见长;有的则以能完成较多的高难度动作取胜。
表演性芦笙舞内容十分丰富。盛行于黔西地区的有“巧喝酒”、“蚯蚓滚沙”、“滚山珠”和“芦笙拳”;盛行于桂西山区的有“过门坎”、“猴子上树”和“滚地龙”;盛行于黔东南地区的有“牛打架”、“斗鸡”等多种。前两地区所盛行的主要以炫耀高难技巧博取观众的喝采;后一地区所盛行的主要是模仿禽兽的习性、神态,以表现出生活的谐趣引人入胜。
“蚯蚓滚沙”、“滚地龙”是舞者跪地下板腰,以头顶地为轴心,随后挺起,边吹奏芦笙边翻身舞动。“巧喝酒”是在长凳上置一盛满米酒的杯子,然后,舞者围着长凳边吹、边舞、边下腰喝酒。“滚山珠”是边吹奏着芦笙边作向前和向后翻滚或倒立、叠罗汉等动作。“芦笙拳”的形式独具一格,这种舞蹈以舞芦笙者为伴奏和指挥,其余男、女舞者在其指挥下时而互相穿插时而挥拳对打。有时也插入花棍的对击。
祭祀性芦笙舞通常是在木鼓、铜鼓的伴奏下跳的。舞者多为中、老年人。吹奏的大芦笙长达三尺至丈余。过去,这类芦笙舞只在“吃牯脏”(杀牛祭祖)时才跳。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表现出对祖灵的尊敬和怀念,动作稳重、迟缓。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现在苗族已很少举行这种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祭祖活动了。因此,这类舞蹈现已不见了。
礼仪性芦笙舞也因其活动时的内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活动形式和特点。凡属男婚女嫁、新屋落成等喜庆活动,则以动作跳跃、轻快,气氛热烈欢腾为特色。舞者也多在堂中起舞以示祝贺。在丧葬的仪式上,芦笙舞蹈的作用主要是对死者家属的安慰和向死者致哀。在这样的场合,除在入棺仪式上有跨过棺木的跳跃动作外,其余动作均沉稳而有节制。
三、艺术特色
芦笙舞从音乐到舞蹈,都蕴含着一种沉缓,凄楚的情绪。如。“探路步”、“上河滩”、“望家乡”等舞段和动作,据说是苗族古史传说中苗民负重在泥泞的路上行进,倒骑于牛背上遥望家乡并观看后面的同胞是否赶上逃难的队伍,以及怀念因渡河死去的人们等等场景的再现。举足维艰的动作,配上呜呜咽咽如泣如诉的哀怨笙声,舞蹈给人一种凝重、悲怆之感。仿佛是一种历史的追忆,仿佛是在向人们展现一轴活的历史画图。
芦笙舞以“探路步”为基本舞步。“探路步”舞者左脚提起往左侧空划小半圆落地,右脚左靠,身体同时往左侧横移,微右斜腰,右脚又做对称动作。这种前行中又有向左右两侧横移的动律,和花苗其它舞蹈如“笛子调”、“竹竿舞”等一样,有着自己浓烈的民族特色。
芦笙舞除“探路步”、“双踏浪”等稍为简单点的动作外,还有如“跪地下腰”、“板凳下下腰”、“滚地笙”、“双腿蹬天”、“望家乡”等一些难度大、技巧高的动作和组合。要跳完一组芦笙舞,要求舞者必需具备一定的功夫和体力。所以,芦笙舞多在青少年和部份中年人间流传,一般老年人因年岁已高,逐渐退出了舞者行列。故芦笙舞还不像笛子调那样,不论年纪大小皆能随音乐起舞。
以最为普及的自娱性芦笙舞为例。一年四季都可以跳,特别是春节跳得更欢。年三十那天,谁家的年饭先吃毕,这家喜好跳舞者就吹起芦笙到一家去约舞伴,到了人家家门口就跳起芦笙舞,一是表示约舞伴,二是给这户人家拜个年。倘若这一家备好年饭还未吃,主家就要邀请客人与他家共尝年饭,若客人再三推辞,主人就要挟几块肥肉送给客人,客人当时吃不下,主人就将肉放在其芦笙顶部的一个小葫芦里。主人家吃过饭,愿跳舞者,带上自己的乐器,换上节日的盛装跟随来约伴的人再跳到另一家去。待全村跑完,跳笙队伍已占全村大半数人了。最后,舞者全都集中到村中大场上,随乐起舞,直跳到晨曦微露才散。
四、地区分类
(一)、芦笙舞‧锦鸡舞
锦鸡舞是苗族芦笙舞中别具一格的一种民间传统舞蹈,发源于贵州省丹寨县排调镇境内,主要流传于苗族“嘎闹”支系中穿麻鸟型超短裙服饰的排调、也改、加配、党早、麻鸟、羊先、羊告、也都和雅灰乡境内雅灰、送陇等苗族村寨。有天下第一锦鸡舞之称。生活在这里的苗族同胞长期以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与大自然奋力抗争,创造性地发展和保留了诸如锦鸡舞等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在这一地区,无论男女老少均能跳锦鸡舞。尤其是遇到起房建屋喜庆节日时,当芦笙吹起,人们听到后相继扰来,纷纷加入,围成圆圈起舞,欢乐无比,热闹非常。
1、历史溯源
苗族锦鸡舞源远流长。传说“嘎闹”支系苗族的祖先住在东方大平原上,后来迁到一个叫“展坳对社”的沙滩边居住,又因洪灾而沿江上行来到丹寨县。在迁徙的历史进程中,是美丽的锦鸡帮助先祖们找到了最后定居的地方,也是她为先祖们带来了稻谷的种子和创造欢乐的飞歌。在丹寨县定居后,苗族的祖先们一边开田,一边打猎充饥度日。由于锦鸡帮助他们获得了小米种,帮助他们度过饥荒,所以锦鸡就成了他们的命运吉星。居住在上述地方的苗族同胞在每年的盛大节日里举行隆重的吹笙跳月活动,敲击铜鼓,欢跳锦鸡舞,放牯子牛斗角,以纪念先祖和怀念给他们带来自由、祥和与欢乐的美丽的锦鸡。
就这样,年复一年,一代一代地传下来,流传至今。在日常生活中,苗族同胞们特别是女性同胞除了劳作外,闲时都精心地用各种各样有色花线绣成各种花鸟纹图案,缝制百鸟衣裙,编织花带,刺绣花鞋,制备银饰。节日喜庆时,尤其是在芦笙会上,只见女性个个绾发高耸,头上插戴锦鸡银饰,上身穿开襟短绣衣,下身外着绣花超短百褶裙(有的着彩绣短百褶裙,有的着绣花百褶长裙),裙前后各系一张长方形花围腰,后腰上面挂满各色手织花带,颈戴银项圈,手戴银手镯,脚穿翘尖绣花鞋(有的在脚腕系上小巧玲珑的银铃),打扮得象美丽的锦鸡一样,花枝招展。跳芦笙舞时,随着芦笙曲调的快慢节拍,妇女头上的银饰锦鸡跃跃欲飞,银角冠一点一摇,腿边花带一飘一闪,百褶裙脚边的洁白羽毛银浪翻飞,貌若锦鸡亮翅,翩翩漫舞,酷似古籍记载的鹨鹆舞。是故,民间称之为“锦鸡舞”。
2、艺术特色
锦鸡舞是苗族人民每十二年举行一次的祭祖活动中的主要的舞蹈形式。民间的婚庆、迎客礼仪和青年男女的“跳月”的过程中也常常表演锦鸡舞。锦鸡舞以芦笙伴奏,表演时女性个个绾发高耸,头上插戴锦鸡银饰,穿绣花超短百褶裙,戴全套银项圈手镯,脚穿翘尖绣花鞋,打扮得像美丽的锦鸡一样。
民间锦鸡舞多以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等四支规格不同的芦笙为主要吹奏乐器,吹奏出低、中、高、特高等多音混合曲,其节奏有序、欢快、流畅,音质委婉悠扬,似若高山流水之声,苗语称之“给拉”(GiXLaL),意即如行云流水、奔放自然。民间锦鸡舞的芦笙曲调丰富,有乐曲一百多首,演奏起来轻快流畅,优美动听。
跳舞时,男性青年(少者三五人,多则二三十人)吹奏芦笙于前领舞,女性(以姑娘和中年妇女为主,七八十岁的老人、五六岁的孩童均可随意参加)排成一字长蛇队跟在后面,沿着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随芦笙曲调和舞步的变化而翩翩起舞,舞步时而缓缓前移,时而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有时或前或后、或左或右移动,有时或进或退漫舞。舞蹈动作有三、四、七步不等,以四步为主,兼以六步转身。腿上动作多、上肢动作少,以腰、膝的自然摇动为舞蹈的基本特点。双脚按芦笙曲调节奏变换出优美姿势,双手于两侧稍往外自然摇摆,加上妇女头上的锦鸡银饰跃跃欲飞,银角冠一点一摇,腿边花带一飘一闪,百褶裙脚边的洁白羽毛银浪翻飞,翩翩漫舞中舞者步履轻盈,酷似锦鸡在行乐觅食。每跳一步,舞者双膝同时自然向前颤动,下肢动作多,上肢动作少,双手于两侧自然放开,悠然摇摆。人多时,芦笙手在中间围成圆圈吹跳,女性在外围成圆圈漫舞。
仅以四步舞为例,以左脚为先,左脚先向左侧轻迈一步,右脚跟着左脚靠拢,然后右脚向右轻迈一步,左脚则又向右脚靠拢,之后又轮到左脚向左迈步,右脚跟上,反复四次后即转换跳六步顺时针转身(转180度),如此往返,逐步侧身相随围成圆圈缓缓前行。每跳一步,双膝同时自然向前嬗动,犹如蜻蜓点水;双手于两侧自然放开,悠然摇摆。人多时,芦笙手在中间围成圆圈吹跳,女性在外围成圆圈漫舞。
民间锦鸡舞的芦笙音乐轻快流畅,优美动听,曲调丰富,有100多首。1958年,中央民族音乐研究所的何云、简其华、张淑珍编著出版的《苗族芦笙》一书就收录了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芦笙手吹奏的锦鸡舞乐曲,誉麻鸟为“芦笙音乐之乡”。
3、传承意义
锦鸡舞表现了苗族人民温和娴静的性格,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友好的精神状态,凸显着苗族人民古老而绚烂的美感追求,是民间舞蹈中一枝烂漫的山花。如今,锦鸡舞在传播的过程中,已逐步演变。经丹寨文艺工作者的再创造,其舞蹈动作模仿大自然的锦鸡动作,有锦鸡觅食、嬉戏、展翅翱翔等,其动作轻盈流畅、优雅自然,很受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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