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金佗稡编》卷九《鄂王行实编年》卷六《遗事》记载:“遇诸子尤严,平居不得近酒。为学之暇,使操畚锸,治农圃,曰:‘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这一段记载了岳飞对待自己孩子的态度。我们可以用这么几个词来概括:严格、禁酒、学农。
岳飞是两宋之交的重要历史人物,宋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2年出生。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2年冤死狱中,终年40岁。岳飞是南宋初年执政级的高官之一,官拜少保、两镇节度使和枢密副使,罢兵权之前岳飞也已经是宣抚使一级的朝廷执政高官,官居一品。岳飞以如此高官对子女的要求竟然如此严苛,在北南两宋时期还是非常少见的。
岳飞有五个儿子:长子岳雲,次子岳雷,三子岳霖,四子岳震,五子岳霭。岳霭后改名岳霆。这五个儿子中,岳雲和岳雷是岳飞第一个妻子刘氏所生,后面三个儿子则是岳飞第二个妻子李娃所生。此外,岳飞还生育过女儿,因为史书记录不多,这里不做细致展开介绍了。
岳飞十六岁结婚,也就是宋徽宗重和元年,公元1118年。次年,岳雲降生;岳雷是岳飞次子,他出生于宋钦宗靖康元年。岳雷出生之时,岳飞正在驻扎于平定军的广锐军马军部队服役,充当效用士。岳飞参加了宋军解救太原的第二次进攻,也参加了平定军保卫战。但是随着平定军战斗的结束和太原的失守,岳飞便只有带着老母姚氏、妻子刘氏、长子岳雲和次子岳雷离开平定军回老家相州汤阴县。岳飞离开平定军的时候,岳雷刚出生不久,只有几个月大。
《宋史》卷365为岳飞立传。《岳飞传》之后,又旁立《岳雲传》一篇。现存史书有大篇幅记载的唯有岳雲。岳雲因为出生较早,也是岳飞五子中唯一一个参加过对金战争的儿子。这也是史书记载岳雲多余其他儿子的重要原因。此后,三子岳霖也有一些记载。这本原于岳霖是岳珂的父亲。岳珂乃是《鄂国金佗稡编、续编》的作者。岳珂这本书的编撰是在乃父岳霖身前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并加以国子博士顾杞对乃祖岳飞身前史料总结,当然岳珂也参考了当时的其他史料,才最终得以成书。
岳霖没有征战沙场,但是岳霖在岳飞平反之后致力对乃父岳飞事迹的整理。当然,这也是岳霖希冀对岳飞冤案平反的一种努力。这个工作他没有完成,只有传递给儿子岳珂继续进行了。
《宋史》卷365《岳飞传》中记载,岳雲并非岳飞嫡出,而是岳飞养子。这条史料迷惑了很多人。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下历史事实:
岳飞长子岳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宋史》之所以会将岳雲作为样子记录,这其中的缘由还是得说回岳珂去。
岳珂是岳霖儿子,岳霖是岳飞与李娃结婚以后生的长子,而岳雲则是岳飞与第一个妻子刘氏的长子。如上文所说,岳飞从平定军回到老家相州之后,便再次投身抗金战争的大潮中。他将母亲妻儿留在相州,只身参军作战。然而岳飞此番一走便再也没有回到家乡。相州地处河北。金军南下以后,相州在东京留守司杜充时期便告沦陷。岳飞留下刘氏在老家是希望她能够在家里照顾老母和两个年幼的儿子。然而,随着相州一步步沦陷,刘氏不能坚守妇道,不能赡养老人,照顾子女。她离开岳家,先后两次改嫁并最后嫁给了韩世忠大军中的一个押队。
对于这段历史,岳飞相当气愤。所幸经过多方搜寻,岳飞终于在南渡长江以后将母亲和两个儿子安全接到了江南来。此后,岳飞在江南与比自己年长的李娃结婚,并一直坚守婚姻到冤死狱中。岳飞与李娃婚姻美满,除了养育子女之外,李娃帮助岳飞照顾老人,操持家庭,安排乡族,安抚将士家属。岳飞在被冤杀之时,身上曾佩戴玉环一只。这只玉环便是他与李娃婚姻的信物,岳飞时刻佩戴身侧。这也说明他与李娃之间感情的融洽。
正因为有了这么一段在外人看来不光彩的历史,岳珂在编写《鄂国金佗稡编、续编》的时候,将岳雲作为养子记载。这段有违历史真实的史料却被元代脱脱等人编撰《宋史》时全盘照搬过来。此地当予以澄清。
岳雲的童年无疑是在颠沛流离中度过的。8岁之前,他与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岳雲出生之后,岳飞便去了韩家庄园昼锦堂务农打工;此后岳飞先后参军和担任市井游徼,也没有太多的与岳雲在一起相处的机会。因此,8岁之前,岳雲与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岳飞也没有太多时间将自己的武艺传授给岳雲。
建炎年间,岳飞将亲人从河北接到江南随军,此时岳雲已经大约11岁了。史书记载,岳雲从12岁开始便在张宪部队中从军。这说明岳雲真正走上从军之路是在建炎年间,也即是岳雲从河北被岳飞接到江南随军以后。
岳飞是一个颇好饮酒的人。他的一生之中有这么几次与饮酒有关的记载。
第一次是在岳飞担任市井游徼之时,此时岳飞作为一个巡警因为酒醉打人丢了工作,受到岳母姚氏的严厉批评。
第二次是在岳飞驻军洪州之时,与辽国降将赵秉渊饮酒。两人均喝得酩酊大醉,此后两人挥拳相向。赵秉渊险些被岳飞殴打致死。这件事情被人弹劾过,岳飞也因此决定戒酒。
第三次是岳飞被高宗接见时,高宗提起赵秉渊旧事,希望岳飞戒酒。
第四次是岳飞在北伐行军之中与士卒畅谈黄龙痛饮。杀到金人黄龙府,与诸位将士共同饮酒。
还有一次缺乏历史时间顺序,因此我单独列出:按照《鄂国金佗稡编》卷9《遗事》记载,岳飞对待士卒极其公平,喝酒若酒不够分则将酒中加水,力求保证每人都有一口酒喝。这一做法与霍去病将汉武帝赏赐的美酒全部倒入湖泊与人马共饮的典故颇类似。但是,这一史料记载却无具体时间,也并未提及岳飞饮酒之事,只做岳飞待人公平公正的记录而已。
岳飞因为自己酗酒而闯祸,故而对儿子要求比较严格。在那个饮酒成风的两宋社会里,岳飞不准儿子们饮酒,也是从自己人生经历得出的家规吧。
史书上一样没有记载过岳雲饮酒。
岳雲从军以后便开始接受了严格而正规的军事训练。岳雲本身或许也有一点武术基础,史书上并没有记录岳雲的武术基础如何。但是,史书上记载过岳飞舅舅老姚因为不满岳飞的管理而策马准备射杀岳飞未遂的故事。因此,我大胆猜测,跟随岳飞从军征战的岳家子弟或许确实在从军之前是有一定武术基础的,否则,他们自然是无法从军的。再比如岳飞胞弟岳飜,他在岳飞讨伐曹成时,莫邪关交战中被杨再兴挑刺与马下。岳飜若无武功,又怎敢挑战杨再兴这样的猛将?
然而,即便岳雲有武术基础,他所接受的训练一样也是严酷而扎实的。《宋史》记载岳雲一次操马训练中,冲坡时不慎人马一起摔倒。岳飞正在旁边观看军队训练,岳雲摔倒的这一幕也被岳飞看到。因此岳飞毫不客气地严厉批评了岳雲。岳飞当即便要将岳雲斩杀,幸亏众将求情,岳雲才得以免去杀身之罪。但是岳雲一样被岳飞处以杖刑,以示惩戒。
严酷的训练必定打造出一支颇具战斗力的军队。岳雲年纪不大,却可以在战斗中力拔头筹。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岳家军第一次北伐。兵复随州之时,岳雲先于众军登城。是年,岳雲16岁。
此后,岳家军出兵邓州。在邓州战役中,岳雲又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宋军士兵。大帅之子,如此身先士卒,不畏生死。岳雲的勇敢也给自己留下了一个颇具口碑的别号“赢官人”。“官人”是宋人口语中对男子的称呼,“赢”表示胜利。这个别号的意思是说,岳雲出战必定获胜。
岳雲几乎参加了岳飞绍兴年间的全部进攻战斗,尽管他的官品不高。但是他作为大帅之子,却也参与了岳家军军事高层的决议:
史书记载,岳雲在岳家军中的工作其实并不是武将一类冲锋陷阵的工作,他真正的工作是岳飞大军参谋部中的一员机密。只不过每逢战事,岳雲多与岳飞亲军背嵬军一同行动。然而尽管如此,岳雲并不若岳家军中王贵、张宪、牛皋、董先,乃至杨再兴一样,有明确的所归属作战部队的番号归属,以及实际指挥士卒人数。
宋人对武将的扼制,随之而来的便是宋人官僚文化中对从武者的不屑。在这样的情况下,岳飞身为一品宣抚,按照朝廷推恩制度,他可以将自己的儿子推恩补官。史料记载过岳飞上奏朝廷力求将岳雲补文资授官。换言之,岳飞所希望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岳雲可以在文官任上工作生活,以摆脱武将那被人鄙夷的官僚地位。因此,岳雲在大帅参谋部中上班,也便是顺理成章,可以理解的事儿了。
绍兴十年,岳家军第四次北伐。这次北伐中郾城战役和颖昌战役是岳家军所发起的两场大规模的野战战役,并全部击败了金军。郾城大捷的指挥者是岳飞,颖昌大捷的指挥者是王贵。但是,颖昌大捷中,王贵一度怯战,岳雲及时制止了王贵的怯敌,才使得颖昌战斗最终获得胜利。颖昌大捷中,岳雲率领背嵬马军多次与金军交战,一直杀到人是血人,马是血马。岳雲本人也身披百处伤。王贵虽然是指挥者,可岳雲却应该是这次大捷的头功。
我想,岳雲若不能参与岳家军大军的军事决策,那他是无法及时制止王贵的怯战的。此外,还有两条历史记录也可以证明岳雲参与了岳家军高层的军事决议:
郾城大捷后,岳飞预测到金军下一步作战,并将自己亲卫的背嵬军一部分交由岳雲指挥,前往颖昌支援王贵。换言之,这支背嵬军的最高指挥则是岳雲。史料记载,起码岳飞遇害后背嵬军指挥是傅选。而以岳雲如此低级别的武将,也不可能作为一支一万几千人主力大军的统制官。
岳飞将自己主力亲军交予岳雲指挥,这从侧面也可以说明岳雲确实参与了岳家军大军高层的军事决议。
另一条则是岳飞官拜制置使之后,其实幕府人员的安排中并不只有文职官员,也有一定数量的武职人员编制。此后岳飞招讨使和宣抚使时期参谋人员编制没有多少变化,都是文职和武职人员并存的情况。岳雲作为武职人员参与参谋部运作。
岳雲以如此低级别武职能够入职参与岳家军十万大军的军事决策,这与他是大帅长子是有很大关系的。
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将岳飞说成任人唯亲的大帅。相反,岳雲之所以以如此低的官职入职参谋部,其重要原因还在于岳飞对于岳雲的功劳一直隐瞒不报。故而岳雲的官职一直不高。这也是岳飞有别于其他大帅的不同之处。
吴玠吴璘镇守川陕,此后的吴曦是吴家第三代掌兵权者。若无乃父提拔,吴曦又如何官拜节度使领一方大军?如此对比,我们便可以看出岳飞在对待子女升迁问题上的看法。
此外,高宗明堂恩岳飞让与张所儿子张宗本,而不给岳霖。这也是岳飞身为一方大帅而任人不唯亲的明证。
关于岳雲的兵器,按照《说岳全传》所误导的观点。国人大多认为岳雲所使用的是双锤。然而,岳雲所使用的兵器应该是双锥枪。具体考证可以参见王曾瑜先生《岳雲兵器小考》,这里不做展开。
岳雲的家庭生活史料上没有太多记载。岳雲的妻子巩氏,长子岳甫,次子岳申,女儿岳大娘。但是岳雲的几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没有在历史上有什么作为,只是在岳家人平反得以从流放地归来时,这些名字出现在史料文书当中。然而岳甫,岳申毕竟没有跟父亲岳雲一样成为叱咤一方的英雄武将。
岳雲妻子巩氏是岳家军某个军人的女儿。这名军人到底是个军官还是个普通士兵,眼下已经不得而知了。据《鄂国金佗稡编》中对岳飞安抚士卒的记载曾经说到,将士阵亡后,岳飞为了安抚烈士遗孤,就将烈士的女儿作为了自己的儿媳。岳家儿媳中,岳雲妻子巩氏是烈士遗孤,岳雷妻子温氏也是烈士遗孤。
但是巩氏和温氏,也没有如岳飞妻李娃那样留下让人称道的历史故事。
因为岳飞冤案,岳雲连坐入狱。但是现有史料对岳雲入狱的时间问题说得并不清楚:
岳飞被罢免枢密副使以后,朝廷不允许他离开临安。但是岳飞后来请假去了江州庐山。这期间岳雲是否跟随,史书没有明确记载。
对于这段有分歧的历史,王曾瑜先生在《岳飞传》中认为岳雲是与岳飞一同从庐山出发前往行在后被抓的;而邓恭三先生则认为岳雲与张宪在大约相同时期被抓,也即在岳飞被逮捕下监狱之前。我倾向于后者,岳飞进入大理寺时曾看到岳雲与张宪被关押的场景,若岳雲在和岳飞到行在之后方才被捕,则岳飞在看到岳雲被关押的事实,不会那么吃惊和伤心。此外,岳飞与岳雲提举不同的宫观,两人不在一处。岳飞请求外放行在,未得允许,乃是请假回了庐山。岳雲应不与岳飞同行庐山。
岳雲离世时只有23岁,因为乃父冤狱而与张宪一同被捕。岳飞死后,岳雲与张宪一同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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