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存入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银行卡的钱不到一星期,就突遭海外盗刷。刘志国怎么也想不到,10年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弹指间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从发现11万元存款被盗刷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多,刘志国找了公安、存钱的建行网点、建行总行、律师等 ,却无一人能告诉他该如何找回存款。“即便是起诉,刘志国现在也面临着举证困难的局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伟说。
建行方面则在刘志国多次找总行领导寻求帮助后,先后两次合计给了刘志国2.5万元,但这2.5万元都是以借据形式给的刘志国,并在第二张借条上写明要刘志国承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建行寻求帮助。
刘志国说,多次寻找建行过程中,建行相关工作人员声称这是刘志国个人问题,与银行没有关系,并认为刘志国老来找,建行很冤。那么建行冤在哪里?丢存款事件中,建行是否有责任?记者向建行发出采访提纲询问这些问题,但是截至发稿,建行仍未能给出回应。
积蓄丢了
刘志国在京务工近10年,省吃俭用攒下12万元存款。2010年12月31日,刘因春节要到福建和妻子团聚,便将分散在不同银行卡上的12万元集中转存到了建行储蓄卡上。
“2011年1月23日,我已经在福建了,想着春节要给老婆孩子买件新衣服,去银行取钱,一看直接傻了,卡上就剩下8000多块,被盗走了11万多元,这中间,卡一直在我身边,我也没有用过。”刘回忆说。
刘立即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客服经查询称他的钱在国外被取走,随后刘就报了警,但福建警方称卡是北京的,要到北京报警。当晚刘返回北京找建行。
“开始几次建行根本不理我,后来找了建行总行个金部的一个老总,那时过两三天就年三十了,他说你没钱也回不了家,就让其他人给了我1万,还打了张借条。”刘说。
春节后,刘再次回京继续找建行,并获知自己的钱是在泰国被盗刷,从2011年1月4日开始,分多次盗版,到1月13日停止。也就是说从存钱,到开始被盗,时间间隔也就4天。
但建行方面称和建行没关系,并称刘自己最后一笔取款是在河北石家庄农行ATM机,可能是在那里银行卡被复制的。“因为警察不去,建行更不管,我只好自己坐车到石家庄。”刘说。
石家庄农行随即将刘取钱前后的监控录像调出来查看,并查了是否有其他人也因存款被盗的报案记录,最终核实没有问题。
之后刘志国就与建行陷入了持久战,在2011年6月,建行又给了刘志国1.5万元,同样打了借条。另外这次借条还有附加条件,要刘志国承诺拿到两笔借款后不再以上述理由为由、以任何形式向建行寻求帮助。
“这张借条很糊涂啊,说救助也不是救助,说借款也不是借款,看起来是既像借条、又像保证书。如果说是借条,从法律角度看,这个合同有问题,首先就是出借人不明,看不出出借人是建行还是个人。”李伟分析说。
对于这张借条究竟是什么性质,截至发稿,建行未能做出回复。
维权艰难
建行工作人员多次提到让刘志国去找警察,找法院诉讼,缘何刘志国不去寻求公安破案或者寻求法律诉讼呢?
“报警了,可当时警察就很明确地告诉我,说你这个是跨境的,一来我们自己不能派警力去国外追,二来涉及跨境,要逐级上报,由所里报到市局,市局再报到公安部,但11万数额太小,都不够警察出差费用,要我等等看有没有联案。”刘表示。也就是说如果有联案,一起破获了,或还能得到些赔偿,如果没有,寻求警方解决的路子基本是断了。
“诉讼的话,我就无法再找建行相关的人了,就成了法院的事了。”刘说。事实上,那只是刘自己的简单理解,从法律角度看,除却诉讼费刘难以承担外,刘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举证困难。
因为公安没有任何能证明刘的卡是被复制或被盗刷的书面证明,同样银行也没有向其出具书面证明,只是口头上承认其卡是被盗刷。
据李伟介绍,目前银行卡被盗刷方面,信用卡被盗刷走诉讼相对好维权,因为信用卡刷卡,需要持卡人签字,如果不是本人签字,这就好调查核实是被盗刷。但借记卡则只凭密码就能交易,如果公安没进展,银行不承认,说密码是客户自己泄露的,维权就比较困难。
近年来存款被盗的案子不少,胜诉的极少,只有个别案例胜诉。
“事发后,刘志国有2年诉讼时效,这期间如果银行能给解决了最好,如果不能解决,最终无论能否成功,也只能走诉讼。”李伟说。
“其实,从法律上讲,因为刘志国只是一个储户,将钱放到了建行,那整体上都是建行的资产,犯罪分子侵犯的不是刘志国的财产权利,而是银行的权利,银行应该积极到公安机关去配合、推动调查。同时从储蓄合同的角度,在未破案前,建行也应该先(将钱)还给刘志国。”李伟说。
“我的钱是放在建行丢的,不找建行该找谁呢?11万元在很多人眼里不算啥,可对我这样的家庭,就是巨款啊!”已离开北京回到妻子老家福建继续务工的刘志国万分愁苦,说话时数度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