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公布实施。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法制晚报》
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中野蛮、血腥暴力事件,历来不绝于耳,不过,近半年来,却有变本加厉之势。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公民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3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公民陶氏父子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浇汽油自焚,儿子陶会西死亡,父亲陶兴尧被烧伤;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河北邯郸广平县,更是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
所有的这最后的“疯狂”都是在如下背景中进行,去年下半年以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遭到社会上的越来越多的抨击,而国务院也加快了对该《条例》进行修改的步伐,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将加大地方政府征地拆迁的难度。地方政府一面加紧进行立法层面的游说和博弈,致使新的《条例》迟迟难产,另一方面,则是加紧进行征地拆迁,进行最后的“晚餐”。而国务院的《紧急通知》正是针对这一疯狂的最后的“晚餐”而来,地方政府疯狂地征地拆迁,以致惹出种种血腥事件,让民众流离失所,扎堆上访,地方政府的财政是增长了,却留下各种社会矛盾累积,加剧中央政府的治理难度和政治风险,中央政府当然要拿某些肇事的官员是问。
不过,虽然中央政府对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的官员进行问责的决心是大,但我对政令能否出中南海却持有一份担心。包括成都唐福珍自焚事件在内的多起引发恶性事件的强拆事件,相关官员根本没有被问责,或者象征性地问责。这并不是先前我们没有对官员进行问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卖地财政”之下,追求GDP增长,追求政绩的地方长官把征地拆迁看来远远高于其他对官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任务,对于官员来说,没有完成征地拆迁的风险大大于高于在征地拆迁中制造出血案的风险。所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在唐福珍自焚后振振有词地说““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并表示,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 在这种背景下,即便是国务院的《紧急通知》下达 ,地方政府也是有办法将其威力化为无形,或是在强力之下让民众无从进行悲情展示,或是办学习班、关进精神病院、截访、以敲诈政府罪名义判刑等多种形式不让民众发声,或是敷衍上面,丢卒保帅、异地为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中央政府来说,虽然一纸《紧急通知》能传达到最基层的乡级政府,但中央的监督嗅角却是无法深入到每个县中去,而地方政府不配合的情形下,这种监督盲区更大。何况,正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存在中央与地方的剧烈博弈一样,问责征地拆迁的官员同样存在博弈,一方面,中央要求地方的GDP要增长,一方面又要问责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同样也会在这讨价还价中,削弱中央政府治理的力度和锋芒。
我不否定国务院《紧急通知》会对那些野蛮拆迁的地方政府官员起到一定威慑作用,但显然仅仅一纸《通知》难以消解最后的“疯狂”和愈演愈烈的“圈地运动”。一方面,我们呼吁要尽快出台对民众有利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代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让民众更有靠山;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呼吁增进民众对抗地方政府的博弈权利,要让媒体能更加自由公正地报道侵犯民众权利的事件,让司法更加独立,切实能起到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