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4-03-06 02:29:43作者:
【看williamhill官网 2014年03月06日讯】小玲是一名留守儿童,她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由奶奶张某照顾。2012年的4月,由于老房子要拆迁,奶奶就带着小玲住到姑姑家。闷热的夏天,小玲经常晚上热得睡不着,只有姑姑的房间有空调,小玲就睡到姑姑的房间,和姑姑、姑父同睡一张床。
不满14岁的小玲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9月的一天晚上,小玲的姑姑不在家,小玲和姑父王某一起看电视。到了11点多,姑父突然不顾小玲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还警告小玲不许告诉姑姑。此后的国庆节期间,王某又强奸小玲两次。2013年4月,姑父王某发现小玲的肚子大了,知道出事了,让姑姑带小玲去医院检查,发现小玲已怀孕7个月,医生对其实施了引产手术。经法医学鉴定,王某是小玲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造成怀孕7个月后引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