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燕北(即今河北一带)人胡乞买在北寿州下蔡县(今安徽省凤台县一带)担任县令时,因体恤民情,精明善断,政绩显著,受到百姓称赞。
且说上蔡有一瓜农叫李武,他是种瓜的行家里手,所种的瓜个大味甜,还比别人的早熟几天。
一天傍晚,李武来到自己的5亩瓜地,见已有少许瓜熟了,准备次日早起将已熟的瓜摘下担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但他第二天清早赶到瓜地里时,发现熟瓜已被人偷摘一空,而且每颗瓜藤都被人从部铲断——这是多么可耻而又野蛮的行为!为了讨个公道,李武赶到县衙告状。胡县令立即带领手下衙役来到李武的瓜园里。胡县令了解到,李武的邻居都是以种瓜为主。在现场,他进行了仔细的勘验:先是围绕李武的瓜地转了一圈,接着东瞧瞧,西摸摸,还俯下身子,察看了被挖断的瓜和挖瓜时在土里留下的锹痕,并舔了舔瓜藤的味道。勘验完毕后,县胡令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果断地对手下人命令道:“给我把周围农舍、瓜棚里的方头铁锹全部找来”。很快,几十把方头铁锹被找拢来。为了防止铁锹互相混淆,胡县令吩咐衙役在每张锹把上标上主人的姓名。接下来,只见胡县令开始用舌头一张张地舔铁锹,舔完这张再舔那张,直到把所有的铁锹都舔完,才拿出其中一把铁锹,叫几个手下人再舔一下,并问他们这把铁锹有什么异味没有。“尝”了铁锹的衙役们一边揩嘴巴,一边说那把铁锹有股苦涩味。胡县令微笑着点了点头。这时,他突然转过身子,指著一个叫王二的人吼道:“李武的瓜园是你破坏的!”“啊——冤枉,冤枉啊!”王二惊慌地喊道。胡县令威严地逼视著王二说:“我在勘验现场时,发现只有一种脚印,知道作案者只有一人;李武瓜地里的挖痕系方头铁锹留下的,经用舔舐的办法对附近所有的方头铁锹进行检查,唯独你的铁锹上残留着与瓜藤的苦涩味相同的味道,这些,你刚才也都看到了。铁证如山,还想抵赖?”围观的人们听了,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只见王二哆嗦著,“叭”地跪在地上,坦白道:“我与李武都是种瓜的人,他的瓜要早熟几日,必然卖得好价钱,我便嫉妒他,才去偷他的瓜,锄毁了他的瓜藤,我真是糊涂啊”。
王二的行为给李武造成了损失,理所当然应赔偿。胡县令当场裁定:王二所种的6亩瓜划归李武所有,待本季瓜卖完后,瓜园再退给王二,为了惩罚王二,他还下令当众对其鞭打100下,案子就这么在胡县令手上漂漂亮亮地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