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不知道!1949年以前国民有这么多权利(图)

发表:2016-08-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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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国民原来有这么多权利: 

1、言论自由。 


“1949年,上海大世界门前。看到了那剿匪的标语吗?”(反共剿匪救国救民!)

2、游行示威自由。 


“民国时期,合法的游行活动。”(以上皆为网络图片)

3、结社自由。 

4、出版自由。 

5、学术自由。 

6、信仰自由。 

7、永久拥有土地和房屋,私有财产受保护。

8、自由买卖,没有城管。 

9、自由选择经营行业。 

10、自由行善。 

11、迁徙自由,就业自由。 

12、组建工会,罢工自由。 

13、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三权分立》。

14、公路不收费。 

15、生育自由……

请问49年之后剩下什么自由和权利?



来源: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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