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制作的系列短片被告侵权案,今天首度开庭。(Youtube撷图)
拥有逾150万名粉丝的知名YouTuber谷阿莫,这些年来以改编热门电影为主,搭配自制旁白与剪辑,出了一系列“X分钟看完XX电影”的短片,虽然吸引许多网友点阅,但也因此引发许多争议,遭多家影视公司控告谷阿莫侵权。
检方在今年6月依违反著作权法正式起诉谷阿莫,本案16日也在台北地院首度开庭,谷阿莫在庭上承认改制,但否认侵权。
本名仲惟鼎的谷阿莫特别强调,所有的短片,都与他挂名董事长的“知识糖果”公司毫无关系,而且“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短片,纯粹只是评论电影内容,借此跟看不懂电影的观众解说剧情,更没有因此与YouTube谈好合约,也不是为了营利、获取YouTube给的报酬。
谷阿莫的律师则质疑,片商对影片是否有取得改作权与公开传输权?否则就算提起告诉,可能也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同时本案涉及的是在现今科技时代,属于比较新颖的新著作权型态,虽然表面上是在讨论谷阿莫是否有营利的意图。但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谷阿莫改制的作品与原著作存在很大的转换性,且在上传前根本不知道会有任何获利。
对于本案,法官也另外询问双方有无和解意愿?谷阿莫律师对此表示,只要有助于尽快解决纠纷的条件均不排斥,但还是会看对方的条件而定,毕竟谷阿莫仍认为自己是合理使用。
至于片商这边,得利公司吴姓代理人、车库公司吴姓代理人,均表示同意庭后调解;科科电速律师则认为,虽然公司尚未授权,但从律师的角度而言,愿意谈和解;又水萧姓代理人也指出,虽然讨论时能以和解为前提,但仍然要看双方谈的条件如何,才能决定。
法官听毕各方陈述后,先向谷阿莫提到,即便本案件能成功和解、获得撤告,但未来在创作时仍应注意,“毕竟今天为什么片商会告你,你自己也知道”;同时也对所有片商表示,假设公司代理的电影内容非常好,相信不会因为谷阿莫的短片,就拒绝买票进戏院欣赏电影。庭末则没有通知下次开庭日期。
谷阿莫在庭后,面对记者询问对开庭有何想法?他仅简短提及“在庭内都说了”,随后就搭出租车离开。
多年来,谷阿莫的短片引起非常多的争议,有支持的网友,也有反对的网友。
许多演艺圈人士则是对谷阿莫的行径不表认同,认为每部影片、每个镜头都有导演、演员想表达的内涵在里面,把一个多小时以上的电影剪成短短数分钟,再以调侃揶揄的语气做旁白,并不是非常恰当。
本案后续进展如何,将对日后网友的二次创作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也是各方持续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