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造假之開端 從狹義的五四運動說起(組圖)

華俄威權煽起狹義五四雪泥鴻爪(上)

作者:徐澤榮 發表:2024-06-2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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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凱正式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之後,各國駐華使節覲見合影
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凱正式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之後,各國駐華使節覲見合影。

一、狹義五四理應拒絕廣義五四

狹義五四運動乃指發生於1919年5、6月間的中國民眾採取各種行動,來行強烈抗議日本政府強迫北洋政府接受讓渡山東、南滿、東蒙部分主權的「二十一條」的運動,既不牽涉此前的反封建新文化運動,也不牽涉此後的推廣馬列主義運動。狹義五四運動加上後二運動曾被中共政治精英生編硬造稱作廣義五四運動。事到如今,這鍋生米似乎已經煮成熟飯,中國知識精英幾乎全部蕭規曹隨,鮮生疑問。

走筆至此,筆者認為必須重新界定狹義五四運動的起訖。既然狹義五四運動起於北洋政府聯合全國民眾抵制日本的「對華要求二十一條」(簡稱「二十一條」)的提出(導致了《中日民四條約》的簽訂),那它就應該止於「對華要求二十一條」的撤回。這樣,日本政府提出「對華要求二十一條」的日子,即是1915年1月8日,就應被定為狹義五四運動的起日;狹義五四運動的訖日,就應被定為作為「巴黎和會」的補充「華盛頓海軍會議」逼迫日本政府撤銷「對華要求二十一條」的1922年2月4日。起訖時長7年又28天。在這2583天當中,中國朝野抵制日約、日貨活動從來沒停止過,有人為此獻出生命,可歌可泣;史家幾乎無一例外地忽視了發掘此期北洋政府為抵制「對華要求二十一條」而進行的頻繁外交活動,一定有的;不是有過三國干涉還遼的以夷成功制夷的先例嗎?北洋政府、中國民眾沒有制衡武力充當後盾,為其所用得獲成功外交手段,乃為「借盟制霸」(舊譯「勢力均衡」於此不確)或曰「以夷制夷」以及「民意洶湧」。過去稱北洋政府為「賣國」,將「愛國」桂冠僅僅留給「全國民眾」,屬於百年嚴重誤導。在此框架之下,1919年5月4號於北京、6月3號於上海發生的民眾抗議「對華要求二十一條」、「巴黎和會偏袒日本」遊行示威活動,可以另外稱為「五四事件」、「六三事件」,以與「五四運動」區別開來,雖然二者也是五四運動的核心部分。社會科學要比歷史學科嚴謹,它不能同意將旨在取消「對華要求二十一條」的「五四運動」與推廣解噬主義(舊譯自由主義)、社會主義的新文化運動攪和在一起。眾所周知,沒將兩種元素徹底分離,就永遠不能測探而出其中任何一種元素獨有理化性質。社會科學既然是科學,或者志在向自然科學看齊,就得遵循科學原則。

*華盛頓海軍會議 (Washington Naval Conference),是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國、英國、日本、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葡萄牙、中國九國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的國際會議。1922年2月4日,中日兩國在華盛頓簽訂了《解決山東問題懸案條約》及其附約。條約規定:日本將德國舊租借地交還中國,中國將該地全部開為商埠;原駐青島、膠濟鐵路及其支線的日軍應立即撤退;青島海關歸還中國;膠濟鐵路及其支線歸還中國等。雖然附約給予了日本人和外國人一些特權,但是中國通過該條約收回了山東半島主權和膠濟鐵路權益。

筆者將於下一系列《五四三位一體合是百年造假開端》來翻此案。不過,作為鋪墊,現今系列必須先對「狹義五四運動純屬民間自發運動」一說來做否定。有此鋪墊,讀者方能弄清狹義五四一度變為廣義五四因何緣故。

二、本文標題為啥使用「俄」字

「蘇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是1922年12月30日由俄羅斯聯邦、白俄羅斯、烏克蘭和外高加索聯邦等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合併而成,至1991年12月25日解體的所謂社會主義聯邦制國家。1919~1922年間的俄國稱作「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之前稱作「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故而時跨基本為1917末至1920年末的本文,主使用「俄」字,次使用「蘇」字。

連國名都給去掉本名,實屬古今中外罕見,此種作法應是為著將來並入歐亞諸國而行預留——所以出現毛澤東任主席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張國燾任主席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事實證明,國際主義迄今尚自不能取代民族主義;是否將來也不能夠取代,不能斷言——可別忘了:周朝天子迭次討伐不義諸侯之時,各諸侯國民眾便有「奚後我?」(周天子為啥不早來救我們啊?)之吁嘆。筆者認為,對於出於真心或者一度真心信服國際主義之人,不能稱作「俄奸」、「漢奸」、「X奸」。例如,中共創始人之一的李大釗就曾反對將民族國家視為獨大的人類體制,而將家庭、民族、國家的界限視為人類進化的障礙,主張成立世界聯邦;又如,筆者曾經問過一位在列車上背誦聖經的東北婦女:「那您是聽耶和華還是聽共產黨的呢?」對方回答得滴水不漏:「耶和華授權共產黨統治中國,聽共產黨就是聽耶和華的。」你能稱基督徒為「X奸」嗎?「蘇維埃」者,在俄文裡是「代表會」(原欲模仿巴黎公社領導機構)的意思,真「民主」啊!

三、何謂「權力」何謂「威權」

何謂權力?筆者在此採用由美國學者達爾給出的,業已流行歐美已成通識的一種系向人際關係的定義:「A對B的關係達到A能迫使B做某事的程度而反過來B對A卻不能這樣做,這就叫A對B擁有權力。」由於A對B行使權力可以用強制性的壓服辦法,也可以用感召性的引導辦法,於是就有了兩種權力形式,前者稱之為硬權力,後者稱之為軟權力。硬權力就是威權。並非所有的權力都是威權。例如埃及艷后施展魅力,先後令羅馬統帥凱撒和安東尼聽命於她——後者甚至曾將羅馬帝國部分領土贈給艷后與其前夫所生兒子,憑藉的便不是威權,而是色權;父母對兒女的權力亦非威權,而是生權;不過,沒有先天血緣關係的夫權肯定雜有威權(聯想家暴);若無民主法治的約束,財權與威權(又稱官權)天然具有相互勾結,共同斂財的傾向——在財權眼裡,官權是一種大有賺頭的可租商品,等等。何謂威權?威權就是基於武力或者暴力的權力,通常由政府擁有。北洋政府屬於威權,日本政府屬於威權,美國政府屬於威權,蘇聯政府屬於威權,政教合一屬於威權;國聯卻不屬於威權,它沒有軍隊、警察,不是世界政府。持械搶劫之人、民團土匪黑幫、各種起義武裝之類也屬威權,但在合法政府眼中它們自然屬於非法。

四、袁世凱洩密以激起民憤

日本出兵占領青島膠東,1915年1月便向北洋政府提出「二十一條」。大總統袁世凱詢問陸軍總長段祺瑞,如行軍事抵抗可以維持多久。段氏立即回答:僅僅48個小時。袁氏只好另做打算。依照他的經驗,堅持「門戶開放,利益均沾」立場的歐美列強,對於日本企圖獨占中國決對不會袖手旁觀,而日本在提出「二十一條」時,也因擔心招致他國的警惕和干涉而要求中方嚴格保密。袁氏窺破這一點,有意將「二十一條」條款內容洩露出去,以實現其藉助外力以牽制日本的方略。於是,得到消息的列強各國乃紛紛對日本提出責問,使日本處於十分被動難堪境地,其中尤以美國為烈。列強之態度,對日本獨占中國的野心和囂張氣焰,不能不說是一個大的遏制。

另一方面,對於國內輿情民意,袁氏也做了有限利用:暗中授意某些報刊披露有關日本提出「滅亡中國」條款的消息,刊登一些愛國反日言論的文章,藉以鼓動各界發起抵制日貨與救國儲金運動,用民氣來削弱日本政府的立場,為政府交涉提供憑藉。於是自「二十一條」消息傳播開來之後,北京、上海、漢口、廣州、奉天、吉林、哈爾濱等地先後掀起抵制日貨運動,並迅速蔓延至全國,致使日本對華商品輸出銳減。不過,激發民氣為外交後援歷來是個雙面刃,故袁氏一方面企圖利用輿情民意來向日方施以一定壓力,一方面也擔心激怒日本,或給國內反對力量落下話把,故對國內各地之「風潮」動態極為關注,一發現有脫離其控制的跡象,便發布政令予以嚴禁。又對各省將軍則密頒軍令,責成他們「嚴束軍隊,查禁謠諑」,「嚴防『亂黨』,以保治安」。這固然可視為做給日本人看的表象,但也確實反映了袁氏的擔心。

結果兩國簽訂的只是《中日民四條約》。迫於歐美列強以及中國民眾雙管齊下施壓,日本政府立場從「二十一條」後退許多。在1922年的華盛頓會議上,《中日民四條約》被廢除部分條款。據說隨後該項條約內容不斷被改,至1945年日本戰敗,終被徹底廢除。不過在筆者看來,華盛頓會議已經廢除了「二十一條」。所謂西方人的「在華特權」原本就有。

五、徐世昌洩密遂煽起五四

徐世昌
徐世昌

1918年10月10日,在段祺瑞主導的安福國會的操縱下,徐世昌當選為大總統。雖然徐氏得任總統全賴段氏之力,但他並不甘心充當段氏傀儡,而其「偃武修文」的主張一開始就背離了段祺瑞企圖以武力征服全國的願望。為了制衡段祺瑞勢力對中央政府的控制,徐世昌著力拉攏在政界有著廣泛影響的梁啟超研究系,以及具有強大財政實力的舊交通系。就在徐氏穩步進行政治布局之時,歐戰結束,「巴黎和會」召開。在梁氏的建議下,徐氏給自己專設了一個外交委員會,原外交總長汪大燮任委員長,林長民為理事長。這一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總統提供有關巴黎和會的政策、方針、措施,以及處理某些外交事務;而更深層的任務則是:段氏控制下的政府外交,有著明顯的親日傾向,徐氏想藉此來制衡段氏勢力對外交的控制。林氏建議徐氏派遣梁氏親赴歐洲,以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會外顧問及記者的身份,與各國著名人士聯絡,進行會外活動。徐氏欣然應允,並主動為其籌集旅費。

梁啓超
梁啓超(以上圖片皆來自公有領域)

梁氏抵達歐洲後,在會場內外積極活動,呼籲歐美各國支持中國收回德國在山東的權益。不久梁氏意外得知去年9月——那時徐氏還未成為總統——北京政府曾與日本政府訂下一項密約《中日陸軍防敵共同軍事協定》。據說段氏為了獲得日本貸款來行緩解皖系北洋政府統治中國所遇燃眉之急,已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拱手讓給日本。1919年3月11日,憤怒的梁氏(他的研究系早與安福系結下了樑子)將此密約電告徐氏。收到電報之後,徐氏將電報文字略加處理,轉交汪林二氏等人於3月22日發表於《晨報》,舉國為之震驚。作為手無實權的總統,徐氏深知訴諸輿論啟動國民外交的威力,他暗中發動全國學生、商人、地方議會以及海外華僑等團體,向出席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團連日雪片似地發去慰問、鼓勵電報和信件。與此同時,包括《晨報》、《申報》等各大報紙,每天都詳細報導巴黎和會的進展情況。這位就任以來「對於新聞記者異常注意」的文治總統,確實希望動員和凝聚各種可能的社會資源來增強自己的力量。隨即,作為徐氏總統顧問的林氏,聯合汪氏、張謇等人組織國民外交協會,來向北洋政府的親日派施加壓力,希望對中國外交有所支援。4月8日,「國民外交協會」成立之日,張氏等致信梁氏:「務肯鼎力主持,俾達目的,則我四萬萬同胞受賜於先生者,實無涯矣。」如果說狹義五四運動的客觀導火索是巴黎和會外交失敗的話,那麼徐世昌有意洩露上述密約一事則為主觀導火索。由此觀之,如果沒有當時大總統徐世昌、政界巨頭梁啟超、林長民,學界泰斗蔡元培等人的密切配合,狹義五四運動大約很難形成那樣大的規模。當然,世事無常,狹義五四運動最終沒有像徐世昌、梁啟超等人期望那樣只是成為政客手中的武器,而是成了一場轟轟烈烈影響中國百年的事件。

以上三、四兩節文字出處,讀者可從網上輕易查到,本文不贅。

必須強調:是沙皇俄國駐華公使首先得到袁世凱洩露「二十一條」的通知,過後的俄蘇共黨政府始終支持中國對日索回山東主權。由於自從日俄戰爭以來,兩國已成宿仇,以俄制日,便成了中國朝野救命稻草之一。

袁徐二氏前後有意洩露外交挫敗消息予列強,予民眾,屬於地地道道威權介入狹義五四運動伏筆以及狹義五四運動本身。袁徐二氏均沒動用威權殺害京津抵制日貨、上街遊行的愛國反日志士(山東省槍斃了三個人),雖然有過驅散、拘留、揚言強斃、封閉報館——多是做給日本人看的。如曾受到真實威權威脅,兩次抗爭都不可能如此聲勢浩大。對照:文革初期,中國公安部部長謝富治下令各地公安局及其派出所不許追究老紅衛兵打死人的責任,於是導致北京一地非正常死亡1700餘人。不用威權、輕用威權對付非法行為,當然也屬威權介入。筆者甚至嗅出第三種介入:袁徐二氏都有可能曾對抵制日貨、遊行示威、火燒曹府、罷工罷市的在野精英撒錢幣,發補貼。

好戲還在後頭。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傅龍山 来源:看中國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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